个人去香港旅游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访问签注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个人赴港澳游。
填写《XX省(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商务申请表》一份,并提交2寸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近照二张。
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资料页在同一张A4纸上)。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访问签注的,无须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
提交单位意见
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访问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向公安部门申请。
其他人员直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缴纳费用
根据所选择的签注种类,先到服务大厅或出入境管理机关下的建设银行交纳个人旅游证件工本费和签注费。
领取《回执单》
向工作人员提交缴费发票、已填好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务台交验资料,完成申请手续后,工作人员会发《回执单》。
携带有效证件
出入境时,需携带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的签注。
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所在城市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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