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旅游的费用账务处理如下:
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其他非/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以“工会”名义组织员工旅游
直接冲减公司计提的“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具体费用科目
交通费:计入“交通费”科目
住宿费:计入“住宿费”科目
伙食费:计入“伙食费”科目
礼品费:计入“办公用品费”科目
行李费:计入“行李费”科目
招待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分别计入“伙食费”、“礼品费”、“交通费”等科目
职工因私费用
比如购买旅游装备,可计入公司明细账办公室费用的专用费用科目中
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员工旅游费用不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
建议
明确旅游活动的性质:如果是公司直接组织的旅游,通常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如果是工会组织的,则冲减“工会经费”。
详细记录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详细分类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以便于核算和控制成本。
注意税务规定:员工旅游费用在税前是不可扣除的,因此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标注,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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