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境外旅游退费的问题上,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与旅行社协商解决
由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旅行社应当返还当事人已交纳的费用。建议首先与旅行社进行沟通,尝试协商退费事宜。
及时通知对方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参考行业规定和法律法规
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和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解释,由于疫情原因是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况,目前旅游业界按照文旅部最新部署来操作退订。国内旅游产品基本可退,但国外旅游产品的退订困难,因为旅行社和旅游企业已经提前支付费用给航空公司、国外酒店、当地地接社相关费用,这些资源供应方没有针对此次疫情推出相关的措施来操作退款。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与旅行社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实际损失,并要求旅行社退还扣除损失后的旅游款。
关注最新政策和措施
由于政策和措施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在处理退费事宜时,关注文旅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和措施,以便及时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疫情境外旅游退费可以通过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首先尝试与旅行社沟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法律途径。同时,关注最新政策和措施,以便及时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